《新聞1+1》2014年10月9日完成台本
  ——物業服務,為何變成“拳腳相加”?
  解說:
  練詠春拳,學八卦掌,這不是專業武術隊,這是怕被保安毆打的小區業主!
  小區業主:
  我們的目的不是說以暴制暴,就是說為了防備地痞流氓來打我們。
  解說:
  暴力驅逐,追趕毆打,灌膠水,搞恐嚇,這不是黑社會,這是本該提供服務的小區物業!
  小區居民:
  (他們)抓著我老伴啪啪兩個大嘴巴子。
  解說:
  物業、業主,當矛盾不斷升級,衝突中什麼在缺位?
  《新聞1+1》今日關註:物業服務,為何變成“拳腳相加”?
  主持人 白岩松:
  您好觀眾朋友,歡迎收看正在直播的《新聞1+1》。
  首先在節目開始之前,先要對一條消息的真實性再次給予一個確定,這條消息是什麼,就是APEC期間,北京在11月7日一直到12日要調休放假六天。為什麼說要來確定一下呢,因為圍繞這條消息的真和假,在今天下午幾個小時的時間裡頭一波三折,首先是在下午3點之前的時候,無《人民日報》的官方微博發佈了這條消息,大家馬上要調休放假嗎?也還正常,因為上海APEC的時候也調休放假了。但是沒有想到下午晚些時分,北京某晚報的官微又發佈消息說闢謠,經向有關部門核實,調休放假的消息不實,這一下子大家就亂了,原來不調休,馬上有一種受騙了的感覺等等等等。但是還好,到了晚上6點58分的時候,北京市新聞辦發佈了準確的消息,首先發佈放假調休六天屬實,這條消息官方發佈。接下來他說了一句話意味深長,我們既沒有發佈相關的消息,也沒有發佈相關的闢謠的消息,這一下子把下午的事情讓大家覺得,有一些記者去猜測,會不會是官方可能打算是明天發佈這樣的消息,但是被手快的記者今天就給發了。其實新聞競爭不可避免,但是如何在新聞競爭的過程當中,保證新聞是準確的,而且讓大家不至於產生混亂,我覺得今後是包括我在內,我們很多的同行都要去繼續思考的事情。但是最後再一次確定,的確在APEC期間,11月7日一直到11月12日,6天北京市是調休放假。
  好了,接下來咱們回到今天我們要關註的主題。先來看照片,照片裡頭整個有了一個,好像是武術,或者說是打鬥這樣的動作,這是什麼情況?我們再來看,難道是發生了衝突,原來這寫著呢,是免費教武術,時間每晚7到9點,地點12號樓前。這是一個小區裡頭的景象。
  然後還有一個“練武三不做”,不做違法之事,不欺負弱小,不做流氓地痞和黑社會打手。這是什麼情況?很正常嗎,因為在小區裡頭大媽可以跳廣場舞,那為什麼很多男子漢不能練練武術呢,但是背後的故事可遠遠不是這麼簡單,之所以小區的很多業主要在這練武術,而且是免費練武術,是因為他們被打了,跟物業方面發生了衝突,打算用練武術的方式震懾一下對方,保護一下自己,同時也引起社會的註意。
  解說:
  “不做違法之事”,“不欺負弱小”,“不做流氓地痞和黑社會打手”。這樣的牌子沒有出現在《葉問》中的武館,卻擺在了河北燕郊鎮的東方御景小區內。
  照片上的人叫馬連華,是東方御景小區的業主,從8月2日開始,他自掏腰包,購買沙袋和拳擊手套,組織小區里的10名體格健壯的業主,組成武術隊,免費教大家學詠春拳和八卦掌。
  馬連 東方御景小區業主:
  七夕那天開班到現在,青壯年加我的話得有8個,而後還有一些老年人,還有一些偶爾來的,老人小孩加起來得有20個。
  解說:
  然而,馬連華成立的武術隊,為的不是“健身”,而是“防身”。他們要防的,恰恰是小區里的保安隊長和他叫來的打手。
  馬連華:
  我們的目的不是以暴制暴,就是防備地痞流氓來打我們。
  解說:
  成立的原因,源於今年7月下旬的一次業主和物業公司的衝突。7月18日,物業公司開始收取車位費,而小區建立10多年來,他們一直都是把車停在自家門前的空地上,物業公司把屬於業主的公共用地公開叫賣,甚至一下子把三個車位賣給隔壁小區的居民,這讓業主們無法忍受。
  馬連華:
  但是這次收停車費,業主們都覺得太不應該了,就在地上畫兩條白石灰線就來收費。
  解說:
  隨後,物業公司又把小區主路一側划出一排,也當車位叫賣。直到7月22號,小區的近百名業主拉起橫幅,準備找物業經理談判。原本是想通過談判解決問題,但隨後發生的事情,卻讓馬連華和其他的業主們,萬萬沒有想到。
  馬連華:
  來了一輛車,下來了四個戴墨鏡的地痞,下來就一陣打砸,推搡女業主。我看見他拉扯女業主,我就去勸架,結果四個戴墨鏡的痞子沖我打過來了,我趕緊跑了,結果他在後面追,一邊追一邊喊,打死你。
  解說:
  也就是在這一次被追打之後,馬連華決定要成立一個武術隊,來震懾小區的保安。但是,關於要不要收取車位費的問題,卻一直沒有得到解決,而9月20號物業就要開始啟用大門門禁,沒交停車費的業主,他們的車就無法再進來。這樣的情況之下,業主們再次與物業溝通,但物業的保安隊長卻帶來了四名打手。
  打人者:
  你在大道上走,大道上我就撞死你。
  業主:
  嘛呀?
  打人者:
  嘛啥嘛呀?
  業主:
  我們自己在這遛彎兒,有什麼不安全的。
  打人者:
  咋的了,握啥拳頭,你以為你真是太極嗎?
  業主:
  幹嗎呀,幹嗎呀。
  解說:
  小區的一名女業主被拉扯頭髮,踹倒在地昏迷過去。事情的最後結果是,因違反治安管理條例,派出所把小區物業的保安隊長榮某拘留三天。
  如今,物業公司已經向業主道歉,並將保安隊長開除,新的物業公司總經理已經上任,燕郊迎賓北路街道辦事處主任宣佈支持小區成立業主委員會,並且開始籌備。
  東方御景小區業主:
  你要收費的話,最起碼你要征求我們的同意。
  馬連華:
  我們交錢養著物業公司,物業公司應該給我們服務啊,反而派人來打我們,憑什麼呀。
  主持人:
  自己花錢雇了一群人,反過來還打自己,誰心裡都不平靜下來了。我今天因為看了很多與此相關的報道,越看越感覺,這哪是物業,這是黑社會,不僅僅有打人,而且多次威脅,或者說挑釁等等這樣的行為,當然,你最後也沒法說一定就是他們做的,但是給跟他們對立的居民家裡的鎖給你弄上膠水,然後在牆外頭用石頭,把你家女主人的電話,準確地給刻在牆上,形成某種威脅。生活在這樣的小區里,恐怕誰都不會舒服。但是你說究竟練武術,以暴制暴,這是很多媒體的評論,就一定是最佳的解決方案嗎?沒有人會認為這是最佳的解決方案,但不幸的是,它的確起到瞭解決問題的效果。到現在為止,物業也換了新人,也要成立業主委員會了,社會媒體廣泛關註。但是即便事情解決了,我們難道不應該感覺到一點悲哀嗎,事情原本不該用這種不正常的方式去解決啊。
  我們看看事情整個的一個演變的過程。其實從7月份的時候,圍繞著停車費就開始談判,但是就開始發生衝突,到8月2日的時候,他的免費武術班開張,也是沒招的招了,然後又發生衝突。26日的時候,帶著幾個社會青年來挑戰馬連華,就是辦這個班的。最後物業的打人的保安隊長也被拘留3天。到9月26日,終於舉行三方會談了。
  我們來看看這個小區在哪,這個小區是屬於北京、天津、河北的,也有人叫“三不管”,也有人叫交界的地方,其實它屬於河北省的三河市,2001年開發的小區,現在有1032戶人家,外來的人口居多。接下來我們要關註,為什麼最後要走到加著引號的“以暴制暴”這樣的一種局面當中呢?
  解說:
  今天下午的東方御景小區,還算平靜。
  如今,趙連生作為東方御景小區物業公司的新任經理,已經正式上崗;物業經理換了,但是小區的物業管理是否有改變,還需要時間考證。
  (電話採訪)
  王先生 小區業主:
  就換了掌柜的,東家還是(物業公司),換湯不換藥。他換的這個物業經理,我對他的能力有很大懷疑,是個退休職工,五六十歲。我聊了兩個小時,他連最基本的物業管理知識都不掌握。
  解說:
  王先生,從小區建成就一直居住在這裡,已經有12年的時間;小區的物業費從一開始的每平米0.38元到後來的每平米0.5元,再漲到0.7元,為此,他也主動找到物業。
  王先生:
  我今天之所以站出來表示對(物業公司)不滿,就是因為(物業費)由5毛長到7毛,收這個費用是沒有合法手續的,(物業公司)他就是收一收垃圾,其他的我們是看不到他的服務。
  解說:
  交了物業費,小區設施依舊陳舊,管理仍然混亂。像王先生一樣,居住在小區的業主,為了爭取更好的環境,維護自己的權益,與物業間產生的衝突,也並非一起。
  李大爺,在去年因為門前柵欄的拆除問題,曾找到物業解決,不料,卻遭到物業的毆打。
  李大爺 小區業主:
  他們拽著我老伴就是幾個耳光,我們兩個都上中美醫院住院,我住了半個月。他的物業一貫就用黑社會的勢力來為自己撐腰。
  解說:
  任女士,從2009年就一直住在東方御景小區。7月22日,她也就停車費的問題,與其他業主一起找物業溝通。但是,令她沒有想到的是,事情已經過去近兩個月,9月19日晚上,在小區鍛煉後,她卻遭到了物業公司雇來的保安榮雪峰等人的圍攻。
  (電話採訪)
  任女士 小區業主:
  他張口閉口都是粗口,後來他說急了,他一把就把我頭髮拽過去了,一下就把我踢到草叢裡去了,當時我就暈過去了。
  解說:
  本想找物業溝通,不要亂收費,不料卻遭到了暴力的驅逐。如今,任女士雖已經出院,但還需要進一步休養。
  任女士:
  因為現在我還沒有完全恢復,因為是腦部外傷,還有腰椎這便不是摔傷了嗎,所以後期肯定還需要恢復的。解說:
  事件發生後,9月26日,小區業主代表與物業經理和小區所在街道辦事處的官員,也舉行了一次三方會談。
  (電話採訪)
  王先生 小區業主:
  居委會那間屋子人堆滿了,還有人在門外面堆著,後來陸陸續續來的,得有幾十、上百人。
  解說:
  三方會談上,業主反映的問題,大到物業費、停車費的收取問題,小到垃圾如何處理;然而距離這次會談已經過去了半個月;物業公司對於業主提出的意見,落實情況並不樂觀。
  王先生:
  現在一看,物業公司根本不是照那樣執行,垃圾應該是稍微清得勤一點,其他提的內容,一條我都沒有看到(改觀)。
  主持人:
  的確,現在越來越多的老百姓都搬到了小區里去住,因此跟物業打交道的機會,就明顯跟幾十年前簡直是沒法比了,你的生活其實是離不開物業的,不僅僅是垃圾清理,相關的服務報修,包括整個小區的清潔、安全、環境等等很多的因素,你離不開它。但是不管你怎麼離不開它,真正的主人應該是居住在這裡的人,而物業是應該為大家來提供很好的服務,當然去獲得一定的這種利潤。但是如果只以掙錢為目的,那這裡一定會產生很多的衝突和問題,但是誰能夠說現在全國的很多小區里,這樣的物業會少嗎?
  接下來我們就連線一位嘉賓,是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的教授王名,他曾經也對業委會的現狀專門做過調查。王教授您好。
  王名 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:
  您好。
  主持人:
  您一定也關註了這條新聞,就是這個小區里的業主,最後是免費來教武術,其實有點行為藝術的感覺。而要實現的是跟打人的物業之間的一種在平衡,您怎麼看待這種衝突,造成最後結果的原因背後其實是什麼?
  王名:
  簡單的說是一種武力維權,這裡邊錶面上我們先把言語衝突和行為衝突拋開之外,實際上比較核心的一個問題是什麼問題,是業主和物業的關係,法律關係存在問題。
  主持人:
  怎麼說?
  王名:
  其實無論是在這個案例中間,無論是業主也好,包括物業公司也好,其實在這個法律上,沒有一個非常清晰的一個界定,物業公司是為誰來打工的,這個業主的權利和他的利益誰來保障,這個關係沒有理順。這個歸根到底,實際上在我們相關的法律規範中間存在問題。
  主持人:
  其實在調查過程中,可能類似的事情也不少,只不過沒有演變成這樣一個戲劇性的結果。最讓人擔心的是什麼,亟待改變的是什麼?
  王名:
  首先要理順業主和物業公司,我覺得很重要的是一個法律關係,就是現在對業主沒有形成一個法律主體,缺乏一個法律的平臺。實際上按照物業管理條例來說,業主應該是一個,有一個合法的一個,我們叫業主大會,它是一個法律主體,它來選聘物業公司。但是事實上我們很多的物業公司不是由業主大會,因為沒有業主大會這個平臺,是由開發商直接聘任,所以說在法律上它不是為業主服務,是為開發商服務的,這樣的法律關係是根本扭曲的。
  主持人:
  其實這說到一個關鍵,一會兒接下來我們還會繼續去探討。但是在這兩者之間,我們回到現實當中,一方面是打人的物業,一方面是免費學習武術維權的業主,第三者調停的力量在哪裡?
  王名:
  沒錯,這裡邊缺乏一個,我們看到政府不在,缺乏一個公共主體在中間進行必要的調停,實際上維權一個很重要的主體是公共主體,正是缺乏一個公共主體。
  主持人:
  沒錯,接下來我們就要去關註了,當然類似這樣的小區的事情,也許沒以這樣戲劇化的方式展現出來,但是在全國很多的物業和業主之間,依然存在著很多很多的矛盾,破局應該從何入手?
  解說:
  這是上個月底,在上海陝西南路一個居民區上演的一幕,因為小區附近動工,導致小區房屋地基下沉,居民們無奈之下將房屋掛滿白色橫幅維權。
  像這樣的業主維權行動,近年來在全國各地都時有發生。2010年底,燕郊某小區業主因小車停車位只能買不能租的物業規定,與物業多次溝通無效後,小區居民走上街頭集體維權,在大卡車上,業主們喊著維權口號,甚至還跑到車輛密集的燕郊國道上去堵路抗議。
  一方面業主在全力維權,另一方面,一些物業也採取了極端行動。
  (字幕提示:2009年11月29日新聞)
  王婷婷 陝西台記者:
  這裡是西安市西二環南段的萬強藝術家小區,前兩天小區的業主左明偉(音)之死案在西安市中院進行了公開審判。今天我們再次來到小區,小區的業主對於維護他們自身的權益的步伐一直都沒有停止過。
  解說:
  2009年4月底,這裡的一名業主,為維護業主們的共同利益,參與籌備業主委員會,結果被開發商和物業公司派人打死。儘管事件被隨後訴諸法律,但引發案件的小區業委會成立等一系列問題仍未得到解決,甚至在半年後,被告人所在的物業公司依舊管理著這個小區。
  (字幕提示:2009年11月29日新聞)
  業主:
  我找過西安市房地局,房地局說這個物業公司是非法的,沒有資質,他管理不了,讓我找工商局,找工商局也沒有具體說法。
  解說:
  不僅僅是對物業問題,狀告無門。即便是成立業委會也找不到人。根據相關規定,業主大會籌備組組長由街道辦事處,或者鄉鎮人民政府工作人員擔任,但小區業主們多次找到所在的街道辦和社區,卻一直沒有人出面。
  業主:
  每個部門都找到,但每個部門都說我們不負責這個事情。那我究竟要找哪個部門來辦這個事情?
  解說:
  在一個個無解的難題面前,物業糾紛正在成為城市社會矛盾的“宣泄口”。各種各樣的應對探索也應運而生。2013年3月8號,金巧娒接過了當地民政局頒發的牌匾,她所在的小區業主大會,成為“社會團體法人”,這也是我國第一個擁有了“法人資格”的業主大會。
  以往業主維權,代表廣泛業主的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,由於不是法人,不能夠作為訴訟主體參與到訴訟中。
  (字幕提示:2013年3月18日新聞)
  謝建武 溫州市房管局鹿城分局副局長:
  業主大會登記(為法人)以後,可以自己對外實施法律行為,自己是法人主體,以後要訴訟的話,可以用業主大會的名義,直接提起訴訟或者應訴。
  解說:
  除了用法律更好地保護自己,也有的業主開始用財務制度做保障。北京海澱區長河灣小區是北京第一家酬金制物業管理的試點小區。物業公司和業主共同開立一個財務賬戶,各項財務支出,都必須由業委會和物業公司雙方同意。酬金制的主體管理者是業主,支付一定比例酬金給聘請的物業公司,盈虧都由業主負責。
  高文友 長河灣小區業主:
  過去業主和開發商經常發生矛盾有時候,一發生矛盾保安都把大家圍起來了,現在一次這樣的事發生不了了。
  解說:
  各種各樣的嘗試還在探索中,而對於大多數小區的業主來說,該如何保護好自己的這個家仍然是道難解的題。
  主持人:
  其實我們看看相關的物業管理條例,我們做業主的是不是有很多權利?其實真有,而且權利還不小。我們來看看《物業管理條例》來說,第十一條,下列事項由業主共同決定,其中第四條,選聘和解聘物業服務企業。也就是說,只要這一條能夠真正的落實,它當然是為你服務的,因為它要服務不好你就能夠解聘,但是這也有前提,你得有業主委員會替業主行使這樣的權利。可是今天在看相關材料的時候,有一個數字非常不樂觀,全國有百分之七八十的小區裡頭沒有業主委員會,其中一個很重要的原因,大家很難湊到一起,都覺得這個事只要能忍也就忍了,沒有成立相關的專業委員會,這是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,這就比較麻煩。
  接下來要繼續連線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的王名教授,王教授,你當然比我們更瞭解很多地區委員會沒有成立的原因,你覺得在這方面怎麼去改變,否則業主的利益很難實現,它成了一個死結?
  王名 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:
  我們很多的小區,尤其是新建小區,業主相互之間溝通的機會很少,成了一個陌生人的社會,我覺得這是一個很重要的社會原因,這是社會普遍的現象,打破這些現象要在社區裡面建立溝通交流的平臺,這樣人們之間才有對話交流的機會。在這個基礎上,要盡可能、儘快向居委會街道推動業主委員會的成立,現在有一個很重要的障礙是什麼,法律法規並沒有明確業主委員會是法人實體,剛纔小片裡面放的溫州實驗,我去過溫州,做過調研,我的理解他們做了非常具有建設性的探索,推動我們相關的立法,儘快明確業主委員會是法人實體,業主委員會成為法人以後,一方面是什麼,他實際上是作為業主大會的一個常設機構,它可以代表業主,包括我們講到的選聘。
  主持人:
  王教授,時間的原因,您還有20秒。
  王名:
  這就涉及到一個問題,儘快推動社會團體相關的法律法規,明確業主委員會的法人地位,只有明確了一條,業主委員會才能夠普遍建立起來。
  主持人:
  好,非常感謝王教授帶給我們的解析和建議。的確,現在一方面需要業主變得更加團結,不能生活在一個好像很多人在一個小區里,但是大家誰都不認識。另一方面,政府應該多做一些事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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